解释:无论如何“格物”,其重点都应摆在心上,而不在事事物物上。先生教人处事待物,必先明其理,顺其道,善其德,正其心,心正则事公也。
出自→宋书·列传·卷五十五
出自→(班固)汉书·传·王贡两龚鲍传
出自→六韬·文韬·国务
出自→周书·列传·卷四十五
出自→六韬·文韬·盈虚
出自→太平御览·治道部·卷一
出自→三字经·全文
出自→传习录·卷上·门人陆澄录
出自→金史·列传·卷三十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