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,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。
译文 玉可以被摔碎,但不能改变它洁白的本质;竹可以被焚烧掉,但不能毁掉它的骨节。
注释 焚:烧。毁:毁坏。
赏析 比喻有骨气的人,即使粉身碎骨也保持坚贞气节。
出自→(刘安)淮南子·说林训
出自→(辛弃疾)青玉案·元夕
出自→警世通言·卷二十五
出自→(程登吉)幼学琼林·卷四·讼狱
出自→(金缨)格言联璧·接物类
出自→贞观政要·卷二·论求谏
出自→(白居易)重阳席上赋白菊
出自→(陈继儒)小窗幽记·集醒篇
出自→西游记·第七十七回
出自→(雷渊)